A Time to Celebrate

周末在书店,看到新上架再版的平装《杀戮时刻》A Time to Kill ,想起今年是这本书面世20周年,同时也是作者约翰格里森姆(John Grisham)作为一个作家出道20周年。

提起格里森姆,人们首先想到由他作品改编的那些电影。像在世界其它地方一样,格里森姆在中国的读者大部分也都是他的影迷。格里森姆自己也承认,自己能有今天这样的巨大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早期好莱坞对他作品的改编。

格里森姆赖以成名的,是他的第二部小说《事务所》(The Firm)。这本小说在还处于手稿阶段的时候,就幸运的被好莱坞看上。在得知派拉蒙购买了故事的拍摄权后,纽约的一家出版社迅速将小说出版。小说出版后在市场上表现很好,而2年后上映的由汤姆克鲁斯主演的同名电影,(电影的中文译法有好几种,有叫《黑色豪门》的,有叫《陷阱》的)更是锦上添花。《事务所》公映后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成功,当年的票房排行榜上这部片子名列第四,排在《西雅图不眠夜》之前。

电影的成功使作者声名鹊起,格里森姆成了全国知名的畅销作家。而他随后推出的几部作品,也同《事务所》一样,不仅在出版市场畅销一时,同时也都被改编成电影风行全国。

89年到96年,格里森姆出版的前七部作品均被好莱坞拍成了电影。除了《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很少有其他作家在好莱坞能这样成功。而且同另一个在好莱坞走红的作家史蒂芬金不同的是,由格里森姆的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都是由大明星出演的大制作。除了前面提到的汤姆克鲁斯主演的《事务所》,还有由茱莉亚罗伯兹和登泽尔华盛顿出演的《鹈鹕案卷》(《塘鹅暗杀令》),捧红马修麦糠粒的《杀戮时刻》,汤姆李琼斯主演的《证人》,基恩哈克曼的《毒气室》,大导演科波拉导演、马特达蒙主演的《雨人》,还有达斯汀霍夫曼和基恩哈克曼精彩 对手戏的《失控的陪审团》。

而格里森姆96年之后的作品,虽然也有被搬上大银幕的,但只有有限的几部。势头明显没有96年之前那么猛。我觉得主要原因不在于他的小说本身有什么问题。从97年出版的《合伙人》到今年的新作《助理》,几乎每一本书的故事都可以被拍成一部精彩的电影。我认为在大银幕上不再见到格里森姆作品的主要的原因在于,近年来好莱坞各大公司在选题上越来越保守,越来越倾向于低成本的恶搞片或者充满特技的大制作,热衷于拍续集,一部作品走红,跟风之作随之而来。像格里森姆笔下的这些涉及法律的惊险故事,在好莱坞的制片人眼中看来,受众局限于中年男性,都属于性价比不高的题材。

在好莱坞受冷落,但在出版市场上,格里森姆却还是几十年如一日的红透半边天。他是美国少有的几位能保证作品一出来就能登上畅销书榜首位的作家。目前为止他的所有作品在全世界被翻译成29种语言,一共印刷了2亿多册。

如此成功,格里森姆却不是写作科班出身。这一点同另外一位在影迷中大有名气的,去年谢世的《侏罗纪公园》作者迈克尔克莱顿一样,他们都是半路出家的小说家。克莱顿是哈佛医学院毕业的,格里森姆则是律师出身。

二十多年前,刚从法学院毕业不久的格里森姆在一次出庭的间隙,旁听到了一桩少女强奸案,案情激发了他的创作热情,于是这位年轻的律师在从事法律事务之余,花了近三年的时间写就了《杀戮时刻》。

小说完成之后,格里森姆又花了近两年的时间才找到一家出版社同意出版他的作品。但是书虽然印出来了,出版社却没有计划为这个年轻律师的处女小说作什么推广。于是他自己出钱买了1000本书,自费旅行,到各地的图书馆推销自己的作品。历经三个月,走了近30家图书馆,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格里森姆终于把那1000本书都卖出去了。

当时那本书的定价是16.95,现在在Ebay上,头版的价格已经涨到好几千美元了。

据《今日美国》上一篇报道介绍,虽然格里森姆近年来一直生活在弗吉尼亚,但他始终保持着一个习惯,就是每逢新书出版,一定回到他在密西西比那个为他举行过第一个签售会的小书店,为家乡的老邻居们签名售书。从这件事上,能够看出格里森姆性格里的念旧,感恩,和一丝平民情怀。而他的这些性格特点,多少反映到了他的作品中。

格里森姆的小说,以惊险的法律故事著名。但最近一些年,他的写作已经不局限在法律事务相关的题材上,有好几本书也根本不惊险。但纵观他的所有作品,有一个始终未变的主题,就是对弱者的关怀。

在格里森姆的笔下,大公司是无恶不作的,(《鹈鹕案卷》,《雨人》,《失控的陪审团》)大律师们也是贪得无厌的(《事务所》,《合伙人》,《群讼之王》)。而那些不计个人那些不计报酬为社会底层低收入人义务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街头律师》),和放弃亿万财富为了人道主义事业现身的人(《遗嘱》),才是他作品里真正的英雄。

这种典型的民主党式的社会理念和世界观,还促使成功后的格里森姆积极从政。他曾一度担任弗吉尼亚州的民主党议员,在多次选举中积极为民主党募集资金,在08年的大选中,也曾积极的为自己心仪的候选人希拉里站脚助威。

09年,除了出版商为了纪念他出道20年而再版了《杀戮时刻》之外,还有一件事使格里森姆一度成了新闻的焦点。

美国西弗吉尼亚州的一个公司老板在一起法律纠纷中败诉,被判罚了几千万美元。这个老板于是在初审之后,花了3百万美元帮助一个人选上了州最高法院法官,从而靠着那个法官的帮助,使自己在上述时赢了官司。原告当然不服,又告上了美国联邦法院。今年六月份,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西弗吉尼亚州最高法院对那起案件的判决无效,认为哪个新选上的法官应该在审理时回避。

高法对这个案子的判决在新闻中曝光率很高。很多人发现这个案子跟08年格里森姆的新著《上诉》里面的主要情节竟然极为相似!所以在人们八卦着美国法官选举制度上的漏洞同时,对格里森姆的敬仰之情自然也是滔滔不绝。

在人们讨论着格里森姆小说的社会意义时,他对自己作品的评价却很低调。像拍完了《变形金刚2》的导演迈克尔贝一样,格里森姆也说,“我的作品只是供大家娱乐的。”(“All of my books are designed to be entertaining,” Grisham says. “The pages are supposed to fly by.”

6 Responses to “A Time to Celebrate”

  1. ANN Says:

    我以为我知道的有关John Grisham就够多了,还是没法和老杜比。他的电影我都看过,我喜欢这种类型的电影,最爱的是the rain maker.
    为了让更多的国内群众看到你的好文,我转帖在我歪酷那里了。
    http://bakmiles.ycool.com/post.3413709.html

  2. 老刘 Says:

    嗯,忍不住不留言。虽然,以我的个人风格,都是潜水闭嘴光看不说比较多。呵呵。本来周末是打算回办公室继续写文章的,不妙,一开你的博,耗了一个下午。

    写得真好啊~当然不光指这篇。

    同时也有些懊恼,有些好奇。你就怎么有这么多时间去看电影,听音乐,读书读杂志呢?我也是在国内学医,现在在澳做研究。大学一毕业,从前的这好些爱好就渐成回忆了。当然,也有懒的因素。

    赞美是不能吝惜的。

    所以,忍不住了。留下一笔。

  3. laodu Says:

    安老师你受累了哦。十分感谢。我这边也尽快想办法。JG新出的两本我买了都没来得及看。这两天的热点是Dan Brown的新书,刚见个封面就已经好得不得了。

  4. laodu Says:

    刘老师你过奖了。说起来惭愧,我花太多时间在这些事情上了,没有好好做research。上周大小老板都去度假了,我才有点空瞎说一通。其实做生物的,应该不停的做试验,有点空也该看paper,我实在有点不像话。

  5. 麻嫂 Says:

    读《THE INNOCENT MAN》能把我气死,《SKIPPING CHRISTMAS》又把我笑得肚子疼,这还都不是他最拿手的体裁。人长的也不错,蓝眼珠子的吧?

  6. laodu Says:

    麻嫂:好久不见了。JG是长得不错。眼睛好像是蓝底。今年他还有本新书,好像是个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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